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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31

一、《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退役军人保障法》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以来,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把贯彻落实变成惠及广大退役军人的实际行动,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双拥模范县)创建取得新成果。我市实现第八次创成全国双拥模范城,连续十次创成全省双拥模范城(县)二是思想政治引领谱写新篇章。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积极解难题、办实事市、县(市、区)、乡(镇)均成立了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并发挥作用,优秀退役军人在基层党组织改选中担任村(社区)书记。三是所有军转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转业士官全部按规定得到安置。两年来接收计划安置军队转业干部71人,共安置四类安置对象士官)771人,接收军休人员33名(军休干部 15人,士官18人),军休人员“两个待遇”全部落实。四是通过“线上+线下”的模式,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参加适应性培训。成立了安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建立退役军人孵化基地10家,8家退役军人实训基地,2家退役军人培训学院,培训退役军人2735人,学历教育329人。106名退役军人被召录为公务员,消防员招录退役军人31人,辅警招录退役军人80人。优属和优抚增添新业绩。指令性安置随军家属20人,130名随军家属发放未就业生活补助金106.96万元。协调军人子女入园入托入学共232人。累计保障入伍新兵1500人次,保障过往部队70批次,11000余人就餐任务的军供保障任务,制发优待证13.6万张,开发了惠及全市的金融服务、出行住宿、邮电通讯、看病购药等优待项目,切实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不断完善抚恤补助制度,为聚焦伤病残军人、参战退役军人等群体,按月足额发放抚恤补助,累计为全市3.7万余名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4.52亿元。务体系建设实现新发展。全市共挂牌建成10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135个,总的全供事业编制669名,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2242个,并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企业退役军人服务站(安彩高科)。七是及时调整充实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实现了军队人员机制性派驻退役军人事务机构;加强全市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进一步完善服务和办事机构。

2.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宣传效果有待提高。全市上下虽然在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上形成了一定的声势和氛围,但是在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仍需进一步加强,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仍不平衡。虽然我市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不平衡的情况仍然存在,部分区县乡镇(街道)服务站虽然落实“五有”标准,但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有些工作人员被安排与业务无关的工作。三是军转干部安置后与国家公务员职级并行政策不衔。变相的把部队的任职时间“清零”。四退役军人优待政策不能全国互通,引发新的因素。

3.工作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建议中央、省、市级层面加大对基层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资金重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重点项目和薄弱地区倾斜。二是建议加强专项立法推动我国安置工作由政策安置走向法律安置,增强安置工作的权威性和规范性确保退役军人生活和政治待遇解决其后顾之忧,军转干部安置后与国家公务员职级并行政策不衔的问题需国家层面出台军转干部职级确定相关规定。现职务职级高于转业时职务职级的,职级套改按现职务职级套改现职务低于转业时职务职级的,按转业时部队职务职级进行套改或按工资待遇进行套改任职年限按部队最后职务任职时间起算军转干部套改职级指数单列,不受编制限制。三是建议国家在顶层设计上,给予政策性的统一,实现国家性普惠目标,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营造更广更深远的影响,退役军人优待政策做到全国互通。四是创新设立国家专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资金。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2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可参照人社部门设立的就业创业资金运行模式,设立国家专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资金,积极探索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的新路径新办法,进一步帮助和扶持全国退役军人成功创业。

二、行政执法情况

1.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情况。我局为201812月新组建单位,编制人数为26人,目前实际人数25人,机构性质为行政机关,权力来源属于法定性权力,目前已通过“换证”考试的执法人员为13人,监督人员为3人。

2.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我局目前未接到相关举报和投诉,各类执法案件办理数为0件。

3.“三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

1)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通过部门网站及时公示了获得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二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通过部门网站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局主要负责人为案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分管负责人为副主任委员,相关室为案审委员会委员,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同时,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审委员会审理。

4.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培训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还有待加强;二是部分个人对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培训流于形式,执法理念、执法方式和方法有待提高三是在服务环境设施上还不够完善,在法治观念的建立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5.下一步打算

1)继续强化法律宣传。在工作中把普法与提高干部、群众整体素质相互结合,注重实效,真正达到教育群众和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的目的。

(2)及时组织执法培训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制度,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3)履行行政执法责任。依法定责、分解量化、职责到位、强化实施,切实做到公平与正义。

4)坚持便民利民为民。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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